省級總林長簽發的2024年第2號總林長令吹響了山西省全面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沖鋒號。山西省從政策體系、改革內容、實施路徑三方面落實總林長令的部署安排,全面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。
省林草局將指導地方細化落實改革任務,推動完善配套政策,通過富有成效的改革舉措,實現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深度融合、綠水青山和金山銀山有效轉化、生態美和百姓富有機統一。
完善政策體系,答好林改“四問”。省林草局指導基層用足用好規范集體林權流轉、發展和規范推廣林業資產收益扶貧、林木採伐“放管服”改革、促進木本糧油和林下經濟發展等已出台的相關政策,出台《百場帶千村行動方案》《科技助力集體林改“以百帶千”幫扶實施方案》等方案和意見,形成服務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強大合力,答好“山要怎麼分”“樹要怎麼砍”“錢從哪裡來”“單家獨戶怎麼辦”等問題林改。
梳理實施路徑,積極推進試點。認真組織壺關、鄉寧、岢嵐等27個試點縣圍繞種樹農民收益保障、集體林業大縣利益補償、發展林業規模經營、林權價值增值途徑、林權投融資機制、林業財產權益保護制度、林業產業發展、集體林經營管理制度、社會化服務等機制,對照實現路徑開展試點。
開展十大行動,推進改革落地。《關於做好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及試點工作的通知》進一步細化明確了2024—2025年度改革重點內容,晉城、晉中、長治3個先行市將率先開展百場帶千村、產業富民、保障林農權益等十大行動,對照實現路徑,推動集體林改向縱深發展,發揮好先行市“領頭雁”作用,到2025年全省基本形成權屬清晰、責權利統一、保護嚴格、流轉有序、監管有效的集體林權制度。(記者張麗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