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经营行为,近日,省市场监管局发布《电动自行车销售管理规范》DB 14/T 3087-2024(以下简称《规范》)地方标准,自2024年12月3日实施。
《规范》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的基本要求、经营场所、人员要求、经营行为、电池管理、主体责任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,旨在规范电动自行车销售服务,确保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的健康有序发展,保护消费者权益,提升行业整体水平。
该项地方标准由省市场监管局提出,省市场监管质量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,省机械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有限公司为主要起草单位,多部门共同推动我省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经营行为规范化、标准化。
据悉,下一步,省市场监管局将深入宣贯该项地方标准,确保《规范》的各项要求落实到位。同时,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的监督检查,严厉查处违反《规范》的行为,为我省电动自行车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。(郝薇)